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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提出制定中国陆港法的议案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527    关键字: 研究院 新闻

2021年3月5日至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云南省代表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10件立法议案,其中6件涉及制定新的法律,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港法的议案》(以下简称:《陆港法议案》)对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陆港法议案》



由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物流院席平研究员、刘金鑫院长起草,经民革云南省委修改完善后,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交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议案的提交过程是专家提议、党派协商、社会组织协商、人大协商、党委决策、依法办理的过程。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议案工作,首先在2020年年10月由云南省大人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对省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选题征集,经过交办前的评估审核工作后,然后进行交办、改办、督办等严格评议办理程序,再经过议案选题专题论证后,由提交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云南代表团全体代表讨论审核通过,最后向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提交,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过程。



图片

专题论证会现场


2021年2月23日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选题专题论证会”,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汇报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选题征集筛选情况,对全团议案选题进行论证完善,来自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相关单位、省检察院、民革云南省委等代表参加会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根据云南物流高速发展对陆港设立管理立法的需求,会议拟向国家提出制定陆港法。


会议期间



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物流研究院席平研究员、刘金鑫院长先后就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港法》的议案选题情况进行介绍和说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单位代表依次对选题发表了建议和意见。

2021年2月24日,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物流研究院根据相关意见对议案进行专业性修改,提交民革云南省委。2月25日云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李兴华、民革云南省委金昊秘书长组织民革法律专家讨论后进行完善修改,报送相关厅局征求反馈意见,2月26日报送云南省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审核,3月1日向云南省人大全体代表团提交,3月3日由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云南团全体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