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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科学术年会参与“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7-01-17 11:34:1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秦国俊 | 责任编辑: 杨展飞
与会全体专家学者合影 李刚/摄
中国网讯 1月14日,云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主题专场——云南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昆明理工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单位委员协办。来自在昆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律师界代表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及《人民法治》、民族时报等媒体参加了研讨会。
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田军在开幕式上致辞 李刚/摄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主持会议 李刚/摄
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田军在开幕式上致辞,会议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李刚/摄
田军在致辞中强调了世界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并指出: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提出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构想, 这攸关中国深化改革开放大局, 是重大国家战略。“一带一路” 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具有复杂性与长期性。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一带一路” 国家战略决策的精神,为提升云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积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 战略,在云南省社科联的支持下,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专题研讨会。希望与会专家学者为“一带一路” 国家战略献计献策。并祝愿云南省第十届社科学术年会主题专场--云南省参与” 一带一路” 战略发展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取得完满成功。
昆明南亚东南亚物流研究院院长刘金鑫在会议上发言 李刚/摄
昆明南亚东南亚物流研究院院长刘金鑫在会议上发言指出: 1.“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国际治理的共同行动。2.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区域交通运输便利化协定范本制订的案例介绍。3.云南如何参与“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框架的研究。4.关于涉外法律服务研究的建议。
教育部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临宏教授在会议上发言 李刚/摄
会议分以下四个主题进行研讨,以下是部分专家的精彩发言:
教育部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临宏教授在《走法治化的“一带一路”》中提出,要建“一带一路”就必须要走法治化的“一带一路”,实现法治化,才能确保“一带一路”战略的最终实现和长期、稳定发展。同时,要具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以及法律风险意识,既要走得出去,又能走的回来,通过公约、条约构建法律体系框架,推动“一带一路”。 要切实保证我国在制定法律方面的话语权。
云南警官学院的梁晋云教授做了题为《“一带一路”策略机制与缅北战局解析》的主题发言。他提出,云南学术界的专家和学者要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借助 “一带一路”的战略推进,用政治学、法理学、人文学等视角,对缅北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研究认识缅北跨境民族某个侧面或者全面的详实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有参考的决策建议。
昆明理工大学丁国峰副教授做了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城市群法律机制研究》的主题发言。他以滇中城市群体为例,阐述了“一带一路”战略下城市群体一体化发展的法律机制。重点分析了滇中城市一体化的发展法制协调性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编制规划的优势,将政府规划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的总体指导纲领。 昆明理工大学谭民副教授做了题为《澜湄次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的主题发言,他提出,要充分了解并遵守东道国家的法律制度,仔细研究适用于东道国和中国的国际条例,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推行合适的多元化、本地化投资策略。 会上,云南财经大学石现明教授做了《“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国际法治体系的构建》、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晓炜律师做了《中国企业对东南亚、南亚投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的主题发言。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党委书记杨士龙教授做了总结点评:本次研讨会的举办,让我省法律研究者和法律实务者在云南参与“一带一路”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服务需求上有深入的交流和碰撞,促进了相互的学习和借鉴,效果很好,推进了我省“一带一路”的法律研究。为“一带一路” 国家战略发展的法治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秦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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